北市政會議通過 減碳目標納宜居城市自治條例



台北市市政會議今天(22號)通過環保局最新的溫室氣體減量中長期目標,台北市要在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比2005年減少25%;到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更要減少50%,而這個目標也納入研擬中的「臺北市宜居城市自治條例草案」。台北市長柯文哲裁示,北市府明年6月前,會訂定「臺北市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設立定期查核點,評估減量績效及執行進度。(林麗玉報導)
 
臺北市環保局長劉銘龍表示,環保局已經著手制定「臺北市宜居城市自治條例草案」,並且將「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比2005年減少25%」、「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減少50%」的目標納入草案中,而中期目標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目標為降至約1,200萬公噸,205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約800萬公噸為長期目標。北市環保局表示,這個月中旬在巴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 UNFCCC)第21次締約國大會(COP 21),全球195個國家通過的巴黎氣候協議(Paris Agreement),將努力控制地球溫度不升高攝氏1.5度,以減緩氣候變遷的衝擊。而臺北市長期推動節能減碳,2008年已經訂定「臺北市推動節能減碳方案」,以「2016年至2020年間溫室氣體排放量降至2008年水準(降至1,640萬公噸)」。而台北市在201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已經降至1,455萬公噸,提前達到自我訂定的減量目標。另外臺北市是國內第一個進行自主性溫室氣體管理及排放量盤查的城市,目前已經累積1998年至2014年的碳排放資料,盤查結果都公開揭露,包括定期上傳環保署的「城市層級溫室氣體碳揭露服務平台」及參與國際碳揭露專案(如CDP、cCR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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